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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6版:经济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我市多策规范房地产中介管理
切勿通过中介机构买经济适用房
虎年尚早
生肖先至
我市2000多家药店迎“大考”
绿城夜经济初显威力
“成长11期”理财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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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房管局发布消费警示
切勿通过中介机构买经济适用房
谨防十种常见违规行为签合同要对条款逐条推敲

本报讯(记者 孟斌)“黑中介”不仅侵害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损害了中介行业的整体形象。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昨日,市房管局再次发布消费警示,曝光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常见的违规行为,提醒消费者在出售、购置或出租、租赁二手房时,要谨慎选择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切勿通过中介机构买经济适用房。

正规中介五证上墙公示

市房管局市场管理处副处长董国彩介绍说,正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应该将工商营业执照、郑州市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备案证书、税务登记证、业务流程和收费标准、执业经纪人姓名证号照片等五种证照在经营场所的墙上进行公示。

消费者在查看中介服务机构证照时,要注意看原件,不要看复印件,还要注意营业执照、备案证书的有效期及地址与现实是否相符。

谨防十种常见违规行为

市房管局提醒,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或房地产经纪人违规行为很多,以下十种常见的违规行为市民要谨防:超越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中介活动;发布虚假、不实信息;违规开展吞吐或变相吞吐房产业务,偷逃国家税费,牟取不当利益;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将经纪业务转委托;超标准收取佣金,违反物价部门的收费标准进行乱收费、擅自扩大收费范围;中介服务机构以包销的名义、隐瞒委托人的实际出卖价格和第三方进行交易,获取佣金以外的报酬;中介服务人员以个人名义接受委托从事房地产中介服务;为权属不清或法律、法规禁止销售、转让、抵押、出租的房地产提供中介服务;采取欺诈、胁迫、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其他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签合同要对条款逐条推敲

董国彩提醒,在与中介机构签合同时,一定要慎重,要对所签条款逐条推敲,确保内容翔实准确。同时,要谨慎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全权代办所有事宜,以免给不法中介炒房赚取差价创造条件。

针对个别不法中介违规销售经济适用房的现象,市房管局有关负责人告诫说,市民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需到郑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中心提出申请,按照规定办理“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资格证明”,参加公开摇号,中签后方能购买。切勿相信一些中介服务机构的谎言,给个人和家庭造成经济损失。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无需交纳定金或押金,开发企业在预售许可证办理前擅自收取定金或押金的行为都属于违规行为。

同时,提醒已购得经济适用住房的业主,切勿出租经营以及在禁售期内出售经济适用住房;中介服务机构不得参与出租经营和违规代理销售经济适用住房的业务,广大市民也不要承租和违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一旦发现将经济适用住房用于出租经营的,将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将廉租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一经查实,必须退出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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