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事关药店“生死”,有污点药店今年难过审查关。记者从市药监局了解到,即日起,该局开始受理药品经营企业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工作,全市将有2000多家药店接受“大考”。
据了解,2005年是我市药品流通环节“大跨步”的一年,有2000多家零售药店“出生”。由于“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今年是药品经营企业换证的“高峰期”。
据市药监局流通处处长裴广战介绍,今年全市将有2000家零售药店、33家连锁企业总部、73家批发企业需要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此次换证是对药品经营企业经营资格、硬件条件等的一次全面审查。
据介绍,企业有违规销售处方药行为,情节严重的,换证时其处方药经营资格将被取消;对于擅自改变注册经营场所且下落不明,超期不办理变更手续的企业,视为自动终止经营行为,将注销其“药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换证条件的企业,将给予其3个月整改时间,如果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在整改期限内有效期届满,则必须停止经营活动。为增强换证企业的透明度,所有申请换证的企业名单,将在市药监局网站上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