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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房合一”显成效 广厦万千暖民心
农民工将享受城镇
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市领导督导
市容市貌整治
驻郑省人大代表
赴商丘市视察
国务院南水北调办
领导莅郑检查工作
供需两端发力推进结构性改革
推动中南关系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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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将享受城镇
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农民工将享受城镇

职工同等社保待遇

本报讯(记者 王红)今后,农民工将逐步全面纳入我省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平等享受与城镇职工同样的养老、医疗、失业以及生育保险待遇。这是记者昨日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得的消息。

据介绍,今年起,我省将着力扩大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覆盖面,其中包括: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并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针对进城灵活就业的农民工,鼓励其参加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平等享受相应待遇。

针对农民工进城务工期间最为急需的工伤保险,我省已启动实施相应的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制度,我省将重点组织开展建筑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专项扩面行动和建筑业农民工工伤维权工作情况专项督查,切实保障农民工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工伤保险权益,最终努力实现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尤其是针对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侵害被派遣农民工社会保险权益的,我省劳动监察部门、社保监督部门将联手依法及时纠正,保障农民工正当的社保权益。

今后,我省将稳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促进农民工工资水平合理增长,推动实现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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