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要闻·国内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三年10万人被追责
八项规定之下谁在顶风作案?
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和“僵尸企业”退出
干部不得在职进站
从事博士后研究
七部门印发五不准
规范学术论文发表
我国启动生态环境
损害赔偿制度试点
新拆通报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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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部门印发五不准
规范学术论文发表

七部门印发五不准

规范学术论文发表

据新华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3日从中国科协获悉,为弘扬科学精神,加强抵制学术不端行为,重申和明确科技工作者在发表学术论文过程中的科学道德行为规范,中国科协、教育部、科技部、国家卫生计生委、中科院、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共同研究制定并于近日发布了《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

“五不准”包括不准由“第三方”代写论文;不准由“第三方”代投论文;不准由“第三方”对论文内容进行修改;不准提供虚假同行评审人信息;不准违反论文署名规范。

《发表学术论文“五不准”》明确指出,“五不准”中所述“第三方”指除作者和期刊以外的任何机构和个人。“论文代写”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论文撰写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论文代投”指论文署名作者未亲自完成提交论文、回应评审意见等全过程而由他人代理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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