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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城镇居民大病 保险筹资标准分三档

本报讯(记者 王红)记者昨日获悉,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6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按地区不同分为40元、32元、30元三个档次。

全省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继续实行差异化筹资,根据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水平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综合考虑上年度大病保险受益情况,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6年度城镇居民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分三个档次。其中,筹资标准为40元的仅有郑州;筹资标准为32元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包括:开封、平顶山、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漯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驻马店、济源、巩义、邓州、永城、汝州、固始、鹿邑县;筹资标准为30元包括:周口、兰考、长垣、新蔡。此外,洛阳、安阳和滑县继续实行大病保险试点,2017年1月1日纳入省级统筹。

通知要求,2016年各级政府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标准达到420元,各地要持续推进城镇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实现城镇医疗保险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同时,各地要落实好分级管理责任,协调商业保险机构和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大病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同步即时结算,为参保居民提供就医结算“一站式”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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