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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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下午举行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李亚、许甘露、赵建才、张广智同志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案。 免去詹玉荣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陈砚秋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牛学理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陈建生同志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陈建生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韩长峰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任命夏林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吴长忠同志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决定免去郭洪昌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决定免去孙廷喜同志的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决定免去朱孟洲同志的河南省农业厅厅长职务。 决定免去朱焕然同志的河南省财政厅厅长职务。 决定任命朱焕然同志为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决定任命刘伟同志为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宋虎振同志为河南省农业厅厅长。 免去陈东亚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云峰、李兰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辉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职务。 免去马军杰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局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免去尚学文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任命其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局长。 免去李小山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其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苏进平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副庭长。 任命张丽娜、张莉、董俊杰、王高峰同志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审判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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