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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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昨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提出,我省凡举报非法集资线索经查证属实,可获50元至10万元不等的奖励。 《办法》提出,任何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统称举报人)均有权通过公安机关110报警服务台等渠道对非法集资线索进行举报。 《办法》对奖励标准作了明确规定,被举报的事项具备非法集资基本特征,但经有关部门核查尚未构成犯罪的,给予举报人50元至200元奖励;被举报的事项经核查属于非法集资犯罪,但提供的信息和证据有限,给予200元至500元奖励;被举报的事项构成非法集资犯罪,能够提供重要证据和直接信息,对案件侦办起到重大作用的,按照该案件未兑付金额的0.1‰给予5000元(含)以上、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对能够及时主动举报所在企业涉嫌非法集资犯罪主要事实并提供相关账目等重要证据的人员,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奖励外,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酌情减免相关责任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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