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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娜)全省政务公开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依据,占比为4%。2月5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河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试行)》,对此工作进行了部署。 根据《办法(试行)》,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采取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 其中,政务公开工作日常考核采取日常工作记录、随机抽查、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每季度通报一次。 《办法(试行)》明确,我省政务公开工作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90分以上)、良好(80~89分)、合格(60~79分)、不合格(低于60分)4个等次。 同时,全省政务公开考核结果报省考核办,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依据,占比为4%。 根据《办法(试行)》,被考核部门在自查和考核中弄虚作假的,考核结果直接记为不合格档次,同时给予通报批评,并对负责的分管领导、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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