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
失业保险基金将给补贴
本报讯(记者 王红)企业职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将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的职业技能补贴。昨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公布《关于企业失业保险参保职工使用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
新政规定,今后,对我省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在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职工,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标准根据职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不同、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年限不同有所区别。职工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1000元;职工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1500元;职工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最高为2000元。对于城乡贫困家庭职工和本地区急需紧缺的职业(工种),补贴标准在不超过最高限额的情况下比同档次人员提高30%。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暂按我省原有目录确定,待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公布后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另行制定发布并动态调整。
经初步测算,全省每年将有20万以上企业职工可享受到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