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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医保缴费延至3月底
其间待遇享受自1月1日起开始

本报讯(记者 王红)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经市政府同意,市人社、地税部门联合发出通知,2018年度郑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延长至2018年3月31日。延长缴费期间参保居民的待遇享受期自2018年1月1日起开始。

从去年开始,郑州市城乡居民医保缴费不再由社保经办机构承担,转由税务部门负责。郑州市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时间原定为8月1日启动,12月20日截止。但考虑到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缴费标准、财政补助标准调整等多种因素,经研究决定,缴费时间延长到2018年3月31日。

按照规定,参保人员可通过14家银行、微信、支付宝、河南省地方税务局网站或地税办事大厅办税服务窗口等多种途径缴费。新生儿参加医保首先要做参保登记。新生儿的监护人需持新生儿的户口簿复印件和一寸新生儿照片,到户口所在的社区居委会参保。新生儿可随时参保、缴费,缴费分两种情况,分别为:2016年12月31日前出生与2017年1月1日后出生的新生儿,对应的缴费金额为180元或者300元。

社保部门提醒参保居民,还没有缴纳本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的参保人员请及时缴费了,特别是新出生未及时参保的婴儿,家长要抓紧时间先办入户手续,再到所在社区及医保服务点办理参保手续,以免影响2018年度看病就医的报销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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