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版:专版 上一版3  4下一版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6批)

2018年6月13日

(上接十三版)

2.扩建渗沥液储存设施,增加渗沥液存储能力。原垃圾填埋场同步建设的渗沥液处理设施日处理能力为300吨。随着垃圾量的增加,为解决原有渗沥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2014年10月开工建设渗沥液处理二期工程,日处理能力600吨,2015年7月竣工投入使用,渗沥液的日处理能力达到900吨。同时为保证满足积存渗沥液存储,2017年下半年启动了填埋场B区建设,计划用于应急存放渗沥液50万吨,待东部垃圾焚烧发电厂投入使用后,该区域将用于焚烧飞灰的填埋处理。

3.及时增建沼气发电设施。为解决填埋场产生的沼气污染环境的问题,2014年3月沼气发电项目一期工程3台发电机组建成并网运行,日处理沼气4万立方米。随着垃圾进场量的增加,2015年8月至2017年7月先后增加3台发电机组,目前6台发电机组日处理沼气8万立方米,日发电量14.5万千瓦时。

4.完善雨污水分流措施,实行垃圾堆体膜覆盖。为减少垃圾渗沥液的产生和异味的扩散,2017年下半年报请市政府批准,对22万平方米垃圾堆体进行膜覆盖,总投资910万元,随着该项目的完成,将对外溢的废气进行收集用于发电,并将大大减少雨水的渗入,减少渗沥液的产生。该项目预计2018年6月底完成。

5.采取渗沥液调节池加盖措施。为有效减少雨水与渗沥液混流和渗沥液挥发对大气产生的影响,2018年5月开始对2.5万平方米垃圾渗沥液调节池采取加盖措施,总投资650万元,计划2018年6月底结束。

6.加大生物制剂除臭力度。郑州市政府对垃圾填埋场除臭工作高度重视,2015年以来三次增加除臭作业经费,采购国内相对较好的生物除臭剂,每日进行8次除臭、2次消杀作业,确保全覆盖、无死角,有效减少恶臭对大气影响,使异味降至最低。目前每年除臭经费约470多万元。

(二)下一步采取的措施

1.强力推进郑州市东部、西部、南部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尽快发电运营,垃圾填埋场及早封场。

2.加快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随着2018年8月荥阳垃圾焚烧发电厂升级改造的完成,在焚烧排放环保达标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垃圾焚烧厂的焚烧量,减少垃圾填埋场的填埋量,有效减少因填埋产生的渗沥液及异味污染。

3.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生态修复方案。为降低垃圾填埋产生的环境污染,减少对周边居民的生活影响,及早编制规划垃圾填埋场封场及生态修复方案,并尽快启动垃圾填埋场封场工作。

4.加大投入力度,严格规范作业。调配人员和设备,按照国家行业标准,严格实行规范化作业。

5.尽快推进渗沥液调节池加盖工程,对产生的沼气有效收集进行发电,减少沼气挥发对周边环境产生的污染。

问责情况:无

三、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

D410000201806060065

D410000201806070039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大队唐坊村,队长司全喜将砖渣土方填埋到107国道磨河桥的河道里,用大量的土方将河道西北方掩盖成耕地,污染环境。投诉人希望推土还耕。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柏树刘社区唐坊村自然村所属龙湖镇东管区辖内。

(二)磨河桥属于十七里河的主河道,东到107国道中原工学院,西至柏树刘王家新村。十七里河乡级河长为李午生,该段村级河长为夏海栓。郑州市新郑市龙湖镇柏树刘社区分包领导王俊艳,东管区区长李建国,分包干部邱凯军。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8日下午,新郑市龙湖镇扬尘治理办公室主任闫永亮带领河长办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

(一)举报砖渣土方填埋具体位置在磨河桥107国道西50米河道北侧,现场没有发现倾倒的砖渣。现场裸露的黄土,是2017年郑州方向驶来的违法渣土车偷倒所致,砖渣土方占压小部分河道边缘,土方填埋到河道里情况部分属实。

(二)经核实,投诉人要求推土还耕位置不属河道。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郑市河长办要求新郑市龙湖镇严格落实河流清洁行动,对十七里河107国道磨河桥唐坊村河段砖渣土方占压小部分河道边缘情况进行专项督导,针对河道边缘内的土方,柏树刘社区居委会已连夜将河道内土方进行清运,并将河道周边黄土裸露区域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河长办要求该河段村级河长、巡护员要做好巡河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问责情况:无

四、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66

D410000201806060068

反映情况:诉求人住在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诉求人2016年9月7日在郑州市南三环与大学路交叉口郑飞酒店大堂捡到一包糖,吃下之后有不良反应,怀疑受到辐射污染。12月29日郑州市环保局工作人员到场检测过,不高于国家规定的标准值。2017年1月环保厅也到场检测过,称不超标。投诉人在2018年6月4日向中央督察组反映过。6月6日二七区环保局给投诉人打电话让投诉人去郑飞大酒店,投诉人不愿意去。现在投诉人希望环保厅测出的数据是超标的,之前环保局检测的结果没有公示给投诉人,投诉人怀疑郑州市环保局造假数据。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龚女士,2016年以来多次向郑州市市长电话、市环保局12369热线、河南省环保厅和中央环保部巡视组反映“疑似受到辐射污染的问题”。经郑州市二七区环保局排查,二七区未发现无主放射源。2016年12月,郑州市环境保护局危废中心辐射科牵头,二七区环保局、中原区环保局配合,对龚女士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2016年12月29日,市局业务部门对龚女士家中进行检测后,数据显示在本底值范围内(不超标)。2017年1月,根据举报人要求,省环保厅业务部门再次对龚女士家中进行检测,检测数据仍然不超标。之后,二七区、中原区环保部门积极沟通信访人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并联系当事人家属,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6月6日,第一次接到该交办问题后,郑州市二七区环保局执法人员陈然与投诉人龚女士进行沟通,拟对郑飞大酒店进行辐射检测,投诉人表示不需要(第一次举报)。因投诉人需要检测的居住地位于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中原区辖区),郑州市二七区环保局已向郑州市环保部门进行了书面报告。2018年6月12日,陈然再次与龚女士沟通,龚女士表示:一是不需要对中原区陇海西路385号再次进行辐射检测(2016市环保局、2017年省环保厅已检测过);二是请郑州市环保局危废中心公开国家标准及2016年的监测结果。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五、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80

反映情况:郑州市荥阳市飞龙路与荥运路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北角,有家餐具消毒厂,在厂区南边东头的车间里的污水处理器下面私挖排水暗管道,在不检查时偷排废水。

调查核实情况:

一、企业基本情况

中盛佳铭餐具服务有限公司,法人吕先铭,位于河南省荥阳市荥运路与飞龙路交叉口,是年洗涤餐具3600万套建设项目,主要设备有洗碗机、筷勺清洗机、洗箱机、吊箱机、消毒机、包装机、天然气锅炉。主要污染防治设施有日处理40吨污水处理站。生产工艺为待洗餐具—除渣—预清洗—主清洗—漂洗—烘干—消毒—包装。该单位于2017年2月通过荥阳市环保局批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荥环审〔2017〕017号),2017年9月通过荥阳市环保局验收(荥环验〔2017〕129号)。

二、现场调查情况

针对中盛佳铭餐具服务有限公司“在厂区南边东头的车间里的污水处理器下面私挖排水暗管道,在不检查时偷排废水”的问题,2018年6月8日8时30分,荥阳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孙通、蒋可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生产正常,针对“厂区南边东头的车间里的污水处理器下面私挖排水暗管道”的问题,经现场勘察,该单位生产车间东南角只有一个废水外排口,厂区及污水处理站周围未发现该单位私挖排水暗管现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车间东南角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外排,经过市政管网进入荥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针对“在不检查时偷排废水”的问题,经查阅该单位污水处理设施日常加药记录和2018年6月9日的检测报告表明,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达标排放,不存在偷排废水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

荥阳市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确保企业按照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责任,确保企业合法有序生产。

问责情况:无

六、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082

反映情况: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袁寨社区附近污水处理厂距离居民区较近,每天晚上排放废气,气味刺鼻,污染环境,投诉多次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袁寨社区因村庄征迁改造已拆除,原社区位置建成了锦绣山河等居住小区。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件后,郑州市二七区环境保护局环境执法人员翟欣联合嵩山路街道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沿锦绣山河小区对周边区域进行了排查,未发现该区域有污水处理厂。经进一步排查,群众反映的“每天晚上排放废气,气味刺鼻,污染环境,投诉多次未解决”问题实为郑州综合垃圾处理厂引发的投诉问题,详见本批受理编号为D410000201806060059问题的有关情况。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问责情况:无

七、郑州市新郑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060106

反映情况:郑州市新郑市新村镇王毕庄村老官寨,南地靠着107国道城轨学校北边,有家具厂和汽车配件厂喷漆,气味难闻。污染物直接排入老官寨东边的水库里,污染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

一、 基本情况

(一)群众反映的汽车配件厂全名为新郑市顺达汽配附件加工部,位于新村镇王毕庄,负责人叫王彦增,主要生产汽车后箱盖。主要原料:钢板,产品:汽车后箱盖。生产工艺:原料—剪板、切割—折弯—焊接—成型。主要生产设备:切割机、电焊机、折弯机。2018年4月获得现状环境影响评估报告。

(二)群众反映的家具厂,位于新村镇王毕庄村,负责人叫王恩隆,主要生产木质门。主要原料:人造板,产品:木质门。生产工艺:原料—组装、加工、喷涂—包装—外售。主要生产设备:下料机、空压机、封边机。因无营业执照、不符合规划,新村镇政府于2018年5月3日责令该企业于5月6日前搬离生产设备及生产原材料。相关部门在5月19日前往该厂查看,该厂内已搬空。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件后,新郑市新村镇政府贾晓辉、闫征亮和新郑市环境保护局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张东亮等一行于2018年6月8日对新郑市顺达汽配附件加工部和家具厂进行现场调查:

(一)顺达汽配附件加工部: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

2.该公司环保审批手续齐全。

3.该厂生产过程中没有废水排放,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肥田,生活垃圾定期运往垃圾中转站,边角废料外售。现场没有发现喷漆和污染物直接排放情况。

(二)家具厂:

现场检查时该厂厂房内处于空置状态,未发现任何生产设备、生产原材料及成品。

(三)污染物直接排入老官寨东边的水库里,污染严重问题:

现场没有发现污染物直接排入老观寨水库的情况。

反映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新郑市将继续加强日常监管。

问责情况:无

(下转十五版)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