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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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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6月20日

(第12批)

(上接十七版)

【十七】

郑州高新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25

D410000201806120041

D410000201806120046

反映情况:

1.化工路与碧桃路交叉口要建一个年产十万吨的润滑油化工厂,距离小区太近,环评报告造假,距离很近的小区、学校都没有提。环评报告是安徽四维环评公司做的,这个是被列入黑名单的环评公司,是不负责任的。这块土地原本规划的是绿色生态用地,现在被变更成了工业用地。化工厂建在这里存在大的安全隐患,政府部门相互踢皮球。2.高新区化工路拓洋实业烟囱冒烟,有刺鼻气味,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一)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润滑油公司)年产10万吨润滑油、5万吨防冻液搬迁扩能项目(以下简称润滑油项目),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碧桃路东、站北路北,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用地面积为96.312亩。

润滑油公司主要从事润滑油和防冻液的生产和储运,润滑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原料罐区、生产车间、成品罐区、成品库等。润滑油、防冻液均采用单纯化学品复配、分装工艺,将基础油、添加剂、软化水、乙二醇等混合分装后外售,混合过程不发生化学变化。

该项目于2014年10月立项;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工作,2015年3月专家组对预评价报告进行评审,2015年4月完成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取得批复;2014年11月,润滑油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开展环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5月召开专家技术评审会,专家组认为报告表关于本项目建设的环境可行性结论可信,2015年6月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并取得市级环保部门批复(郑环审〔2015〕362号);2017年12月,该项目用地挂牌公示,2018年2月完成土地摘牌。

(二)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位于郑州高新区化工路30号(原中原制药厂院内),厂区占地面积约1000亩,产品主要作为食品添加剂,原料主要为玉米淀粉等,主要生产工艺为发酵—精制—烘干包装。2010年7月,该公司年产10000吨D-VC项目和5000吨VC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通过了河南省环保厅审批(郑环评验﹝2010﹞47号);2017年9月,该公司对厂区内两台75蒸吨/小时的燃煤锅炉实行了超低排放标准的改造,并于2017年9月通过了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现场核审,烟气自动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境保护局联网,实时监测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数值。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交办问题后,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唐现永和赵军胜、张伟山、吴耀辉等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调查,省、市环保督察组也到现场进行了查看。润滑油项目选址范围内土地平整,四周已设置围挡,尚未开工建设。

同时,高新区环保局工作人员赶到郑州拓洋实业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处理。经调查,该项目已建成运行多年,目前仅运行一台75蒸吨/小时燃煤锅炉进行生产。

(一)关于“润滑油项目环评违规”的问题

根据前期投诉人的反映,“环评违规”问题主要涉及环评单位资质问题、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问题等,调查情况如下:

1.环评单位资质情况

2014年11月,中石化润滑油郑州公司委托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安徽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具有环境保护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证书》,证书编号:国环评乙第2130号,有效期至2018年6月30日,可在资质证书规定的资质等级、评价范围、有效期内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经了解,安徽省四维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在2014年编制该项目环评期间未受到环保部门相关处理,具有编制项目环评资格。

2.卫生防护距离及环境敏感点

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经对该项目生产工艺、原材料及产成品分析,其生产过程仅为原材料的混合,不涉及原油提炼工艺,不发生化学变化,故环评报告将此项目行业确定为C266专用化学品制造。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第2.1.0条规定:“石油化工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应按表2.0.1确定,本表未列出的装置(设施)与居住区之间的卫生防护距离一般不应小于150米,当小于150米时应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结论确定。”本项目未列入表2.0.1中,因此卫生防护距离确定为150米。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3.环评审批情况

根据《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及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高新技术开发分局、郑州高新区土地储备中心提供的意见表明,该项目符合郑州高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9—2020年)。

2015年5月,郑州市环保局按照法定程序组织专家技术评审会,并在郑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和拟批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和听证要求。项目批复后,在郑州市环保局网站进行了环评批复结果公示,并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进行告知。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润滑油项目土地性质”的问题

该润滑油项目选址位于高新区化工路南、云杉路东区域,该宗用地于2008年12月经省政府批准征收(豫政土﹝2008﹞393号),随后国土部门开展了该区域的土地征收工作,依据当时执行的《郑州市市区总体规划(1995-2010)》,该区域规划为仓储用地。2010年,在《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中,该区域未在控制区范围内,未做强制性要求,其用地性质允许通过其他层级城乡规划做出安排。在郑州市总规中该区域规划有220kV高压走廊,在现有架空高压线完成入地改造后,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集约节约用地精神,在该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中明确为二类工业用地,在化工路南侧绿化带中预留高压走廊通道。

(三)关于“化工厂建在这里存在大的安全隐患”的问题

1.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39-1999),专用化学品制造卫生防护距离为150米,经测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高新区实验小学、祝福红城、兰寨新城等敏感目标均位于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150米范围之外。

2.安全问题

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润滑油及防冻液不在危险化学品目录内,不属于危险化学品。该项目工艺属常温常压下的物理调合过程,无化学反应。

根据《建设项目安全实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36号)的要求,润滑油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4月期间委托具有安全评价甲级资质的河南鑫安利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润滑油项目进行了安全预评价,2015年3月28日该预评价报告(报审版)经专家评审,评审意见为:“《预评价报告》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同意通过该《预评价报告评审》”;2015年4月出具了该安全预评价报告(备案版)。

3.消防问题

润滑油产品及其原材料均为高沸点、高分子量混合物,其开口闪点均在200度以上,燃点在230度以上,属于粘度高、闪点高、不易挥发的液体,不属于易燃品。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类(闪点不小于60℃的液体),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火灾危险分类中属于丙B类(闪点>120℃),均属于火灾危险性较低类别。

依据《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第4.1.9条的要求,存储上述物质的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应为75米。经测量,与本项目相邻的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河南润众二手车展厅、中央储备粮郑州直属库等单位,均符合相关要求。储罐组或装置与相邻居民区、公共福利设施和村庄的防火距离符合相关要求。

综上,环评分析认为在落实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及风险防范措施后,所排放的各项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项目可行。该问题反映不属实。

(四)关于“拓洋实业公司烟囱冒烟,有刺鼻气味,污染环境”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郑州拓洋实业公司已建成运行多年,其燃煤锅炉配套建设有除尘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设施,于2017年9月份完成了超低排放标准的改造及验收核查,并安装有烟气在线监控设施与郑州市环保局联网。通过现场查看公司锅炉在线监测设施,其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等污染因子均能达到超低排放标准要求,锅炉配套环保设施均正常运行。通过现场调阅2018年5月份、6月份锅炉运行月报表及6月12日、6月13日的锅炉烟气排放日报表、设施运行记录等资料,均未发现超标或异常情况。

综上所述,此举报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拓洋实业公司每天都会排放废气,影响正常生活”的问题处理情况

高新区将加大对郑州拓洋实业公司监管力度,督促其加强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问题,立即处理。

(二)关于“润滑油项目”相关问题处理情况

2018年3月份,《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郑州分公司工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批前公示》在相关网站公示后,周边群众对该项目建设表示较大关切,引起高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随即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全面调查,重新论证。

下一步,高新区有关部门将会同上级业务部门和专业机构,继续对群众关切的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及时向群众进行回复,做好沟通协调工作。

问责情况:

无。

【十八】

郑州市二七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6120034

反映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1.五里堡办事处建新街整条街没有一个公厕,晚上吃饭的人随地大小便,街上很多卖东西的商贩,污水直接倒入雨水井内,整条街非常油腻,气味难闻。只要环保督察组来了整条街的商贩大部分都休息,等督察组离开后继续营业。2.大学路街道办事处中原路与大学路交叉口向南300米左右,中苑名都小区门口地铁10号线工程每天晚上施工到凌晨2点左右,噪声扰民。施工现场黄土裸露,扬尘污染。因为地铁工程的围挡,导致小区没有消防通道。3.中苑名都小区的垃圾箱没有及时清理,气味难闻。4.中苑名都小区门面房,状元烧烤、渔歌子饭店油烟外排,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

关于问题1:

一、基本情况

2013年,按照郑州市城市精细化管理要求,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对河医周边进行全面综合整治,严厉打击占道经营、突店经营行为,为做到堵疏结合,在建新街设立了堵疏结合点,将河医周边部分商户引入进来,形成了现在的疏导点规模,目前有商户57家。2017年“双迎攻坚”期间,五里堡办事处曾对建新街疏导点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并组织专业清洁公司用火碱、强酸对疏导点地面进行彻底冲刷清洗,坚持每月组织专业下水管网疏通人员对建新街下水道进行疏通,在一定程度上保持了疏导点的环境卫生。同时,为彻底解决这一难题,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计划将疏导点引到建新街2号院一处旧厂房内,先后5次和市场管理方、中州煤机厂、建新街2号院居民代表进行协商,但由于种种原因尚未成功。

二、现场调查情况

接到中央督察组转办件后,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五里堡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发现虽然周边社区的三级网格员加大了巡查力度,并经常告知沿街商户做好“门前三包”责任制,严禁往下水道偷倒污水,但疏导点仍然存在地面有油污和部分商户偷倒污水问题。同时,也有市民反映夜晚有随地大小便的不文明现象。此外,二七区五里堡办事处建新街便民服务点原配套建设的公厕,根据二七区“百城提质”工作安排,目前正在对其提升改造,暂时不能使用。五里堡办事处要求施工方加快施工进度,尽快解决周边人员如厕问题。

群众反映的上述问题属实。

关于问题2: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地铁10号线工程,建设单位为郑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新疆昆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管理员苏金阳,网格员党万峰,监督员冯硕,该项目开工时间2017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19年7月。

二、现场调查情况

二七区城管行政执法局及大学路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处理,现场施工方称,此项目属于郑州市民生重点工程,因郑州市攻坚办《郑州市2018年夜间扬尘管控方案》的通知要求,晚上10点之前渣土车不允许进入三环以内,所以导致必须夜间外运渣土;工地施工现场晚上噪音平均在45dB左右,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11),符合施工噪音要求。施工现场需要修建地铁需将防尘网揭开,并且按照要求进行湿法作业,在出土完成以后,立即将裸露黄土进行覆盖,场地进行清理;工地按照规定划立红线搭设了围挡,留有大于等于3.5米的消防通道。

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关于问题3:

一、基本情况

群众反映的中苑名都小区,位于大学路中原路交叉口,周围交通网络密集,小区楼下建有商场和些许餐饮饭店,地理位置优越,周边分布各大银行、学校、医院,配套设施完善。

(下转十九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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