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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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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 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2018年7月9日

(第35批)

【一】

郑州市新密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55

反映情况:

郑州市新密市平陌镇白龙庙村,当地村民盗伐了40棵直径40厘米左右的桐树、杨树,严重地破坏了生态环境,已经向森林公安局报案,一个月了还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举报的树木被盗伐地点位于新密市平陌镇白龙庙村九组,村民王XX、朱XX在自家责任田砍伐桐树共计24棵。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4日,新密市平陌镇人民政府、新密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对举报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

2008年5月16日,吴XX和平陌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荒山承包合同(村民王XX、朱XX责任田在承包的荒山范围内,土地所有权、林木所有权问题正在认定中),2010年8月27日,新密市人民政府给吴XX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豫新密林证〔2010〕第021406号)。2018年5月24日,新密市森林公安局接到吴XX报案,称自己承包荒山内树木丢失。森林公安局接警后立即安排民警进行勘验调查:现场遗留伐根共计24个。

综上所述,此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新密市森林公安局已对朱XX、王XX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三十九条(盗伐林木)行为进行了立案,因土地所有权、林木所有权存在争议,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问责情况:

无。

【二】

郑州市荥阳市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57

反映情况:

郑州市荥阳市广武镇车大沟村2组,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耕地,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噪声扰民。6月19日,郑州市政府官网公示,公示信息避重就轻,对公示结果不满意。现在该企业负责人又当选了村主任,村民认为他不合适,向镇政府反映了该情况,但最终公示结果还是此人当选。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位于荥阳市广武镇车大沟村,于2002年12月12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61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2760222490F(1-6)。占地约20.5亩,经营范围为生产(潜水泵、离心泵、建筑机械、水泵配件等),销售(塑胶管材、水泵、电机、地埋管等)。主要产品为QS、QJ系列潜水泵,主要原辅材料为不锈钢钢材、防水电缆、硅钢片、矽钢片、耐水线等,主要设备为车床、钻床、压力机、焊机、切割机、行车等。该公司于2017年9月通过荥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备案确认书(豫郑荥阳制造〔2017〕33563),2017年6月通过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备案(荥环备〔2017〕98号)。

2011年3月,该公司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建厂,并于2015年7月进行扩建,经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实地测绘,占用荥阳市广武镇车大沟村土地15134.21平方米(合22.07亩,其中基本农田1600.38平方米)。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3日,荥阳市环保局、荥阳市国土资源局、荥阳市广武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查。

1. 针对“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耕地”的问题

经查,2010年10月王X娥(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法人车X群的妻子)同荥阳市广武镇车大沟村委、二组集体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经同意将广武镇车大沟村二组八亩湾的土地十八亩租于王X娥建养殖场使用。2011年3月,王X娥在未取得合法用地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租用广武镇车大沟村二组土地6403.04平方米建房办理工厂。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2年2月针对王X娥非法占地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12年3月23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书》(荥国土资罚决字〔2012〕卫015号)送达被处罚人,在法定期限内被处罚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亦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2012年7月20日,法定期限已满,荥阳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荥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文号为《强制执行申请函》(荥国土资函〔2012〕68号)。2012年7月23日,该案件中涉及罚没款项移交荥阳市财政局《罚没建筑物移交函》(荥国土资函〔2012〕86号)。

2017年6月,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工作人员在巡查中发现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擅自占用广武镇车大沟村二组(东临菜地,南临空地,西临道路,北临宅基)土地8731.17平方米(不符合广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其中1600.38平方米为基本农田)扩建厂房,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6月13日对其进行了立案调查,2017年7月25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荥国土资罚决字〔2017〕第186号)。2017年11月3日,法定期限已满,在法定期限内被处罚人既不申请行政复议,未起诉,亦未履行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内容,荥阳市国土资源局申请荥阳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文号为《强制执行申请函》(荥国土资函〔2017〕212号)。

2018年5月,荥阳市国土资源局针对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占用耕地建厂的行为,提请荥阳市耕地破坏鉴定领导小组进行鉴定。

2.针对“生产过程中排放刺鼻气味,噪声扰民”的问题

7月3日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生产车间未发现任何工作人员。车间内没有喷漆用的相关装置和设施,未发现喷漆晾晒产品,也未闻到刺鼻气味。

经查阅该公司环评备案手续,公司目前生产所用主要材料为不锈钢材质,所需喷漆的零部件一律通过外协方式进行购买组装。该公司噪声主要来源于厂区最西侧的加工车间,是公司机械加工和压叠工序中产生的,采取厂房密闭和设备加装基础减振等措施,降低噪声。该车间距离东侧居民点约为50米,距离北侧居民点约为100米,西侧南侧不涉及居民点。公司切割、焊接工序中产生的烟尘由焊烟净化器收集处理。

经查阅该企业监测报告,噪声值与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均不存在超标。

3.针对“现在企业负责人又当选了村主任,村民认为他不合适,向镇政府反映了该情况,但最终公示结果还是此人当选”的问题

经调查,荥阳市换届办组织纪检、政法、法院、公安、卫计、司法等多部门对候选人进行了联合审查,未发现车X群有违规参选情况。荥阳市广武镇车大沟村村委换届正式选举于2018年5月21日进行,当日共参加投票选民524名,车X群作为村委主任候选人,得票487票,车X群当选该村村委主任。

综上所述,该举报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荥阳市环保局将严格加强企业监管,规范生产作业,严格按照各项要求制度落实到位,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生产。

2.荥阳市国土资源局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要求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依法依规用地,严格规范用地秩序,并督促郑州市荥龙泵业有限公司完善用地手续。

问责情况:

待荥阳市耕地破坏鉴定领导小组出具鉴定意见,荥阳市国土资源局将按照职责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三】

郑州市惠济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58

反映情况:

郑州市惠济区古荥镇黄河桥村,黄河桥村村委书记黄革卫把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倾倒在邙山沟内毁林,进行掩埋。距离河渠很近,一到下雨天雨水把垃圾冲到水渠内造成污染。诉求人向巡视组反映,巡视组按照大件处理。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邙岭大道两处垃圾场,均位于古荥镇黄河桥村,属古荥镇人民政府管辖。一处位于邙岭大道西,郑州市第三苗圃北,占地约150亩;另一处位于邙岭大道西,张定邦路北,占地约100亩。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2日,惠济区林业局、惠济区农委、古荥镇人民政府对举报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经查,郑州市第三苗圃北建筑垃圾场由黄河桥村租赁给河南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使用,2016年河南元亨置业有限公司将该地作为周边征迁村庄的垃圾消纳场,倾倒建筑垃圾。张定邦路北建筑垃圾场为河南邙山金顶生态园有限公司所有,为国有土地。2016年8月3日,为杜绝私自倾倒垃圾的现象,惠济区在该地块播撒草籽覆盖,并在邙岭大道入口处设置围挡和限高杆,严防再出现倾倒建筑垃圾现象。

2018年7月4日,惠济区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查看,郑州市第三苗圃北建筑垃圾场距离引黄干渠较近,约30米,但未发现雨水把垃圾冲到水渠内等现象。7月5日,再次现场调查时,两处建筑垃圾场均已绿化。

综上,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惠济区古荥镇已对两处建筑垃圾场播撒草籽进行绿化。下一步,惠济区将持续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坚决查堵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问责情况:

无。

【四】

郑州市金水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69

反映情况:

1.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附近有一家金峰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运输车经过噪声扰民。2.河南省工商局印务中心印刷厂,生产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媒体多次报道没有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位于郑州市金水区三全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向南500米路西,属郑州市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二十里铺村辖区,占地面积约19800平方米。该公司东侧紧邻索凌路,南侧为普罗旺世小区,西侧为老鸦陈在建安置房,北侧为国瑞静香园小区。该公司1996年11月在河南省工商局注册成立。

该公司于2002年建成并投入生产,公司建成之初,周边为一片空地。该公司按照程序办理环评及验收手续,郑州市环保局于2004年9月15日批准了该项目环评登记表(编号:郑州环建2004-625),2009年7月29日下发了同意建设项目试生产通知书,2010年11月10日批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登记卡,编号郑环验登〔2010〕18号(补办环评)。验收时郑州市环保局已对该公司进行了验收监测,报告显示该公司噪声排放值全部达标。由于城市发展,近年来该公司周边的空地全部建成了住宅小区,特别是随着普罗旺世小区和国瑞静香园小区的居民入住后,该公司的粉尘及噪声污染成为居民投诉的焦点问题。

2.河南省工商局印务中心印刷厂系河南省工商局下属单位,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550481。位于金水区银河路索凌路西。属于丰庆路办事处二十里铺村辖区,1992年成立,专为河南省工商局印制营业执照、表格等,无外来业务。该厂于2011年7月28日办理了环评验收(郑-金环验表〔2011〕53号)。占地总面积4909.4平方米。

二、现场调查情况

2018年7月3日,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联合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对举报投诉问题进行调查。

(一)关于“郑州市金水区索凌路附近有一家金峰混凝土有限公司生产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的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料仓密闭完好,场内地面湿润无粉尘,喷淋设施、进出车辆冲洗设备、脉冲式除尘器、沉淀池水循环系统、砂石分离机运转正常,生产时所产生的废料循环使用不外排。

2016年6月,为进一步降低对周边普罗旺世三期和国瑞静香园居民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金水区环保局多次联合金水区丰庆路街道办事处要求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应按照金水区混凝土搅拌站及砂石料厂专项整治指挥部的相关要求,对厂区进行升级改造,并满足相关要求:一是主搅拌楼、传输带、堆厂料厂及料仓库出入口必须进行全封闭;二是应对厂区内部进行绿化、硬化,不得出现积尘较重和泥泞不堪的现象;三是完善堆厂料厂内的喷淋设施建设;四是每天定期开启厂内的大型喷淋设备,保持厂区内的湿润环境;五是厂区内应设置车辆冲洗设备,进出车辆必须进行清洗;六是定期保养、维护搅拌楼的除尘设备,保证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七是搅拌楼所使用的外加剂不得外排,不得出现跑冒滴漏现象;八是清洗搅拌车的沉淀池应定期清理,增设砂石分离机,清洗时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料应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该公司于2016年对厂区进行全面包封,并采取隔音隔噪措施,并在料场加装喷雾降尘设施,出入口有车辆冲洗设备。经过近一年的改造,该公司于2017年5月升级改造完成,除办公区域外,所有厂区进行全封闭,加装隔声材料处理,并加装20余台脉冲式除尘器。同时,该公司为响应国家环保政策,主动进行设备环保升级更新,采用的主机是高效节能、利废环保的新一代概念型混凝土搅拌机;采取封闭式砂石称量输送系统,最大限度地减少噪音和粉尘对环境的污染;安装了20套负压式电子脉冲除尘系统,彻底解决了混凝土生产中粉尘飞扬、环境污染等难题。

经查,2018年2月6日,该公司通过了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生产三星认证,属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绿色建材三星企业。公司现有2套HZ-180型混凝土搅拌系统(于2016年底投产,属先进环保机型)及相关配套设备、办公楼、食堂和宿舍等,主要产品为规格C15-C60混凝土。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运输车辆经过噪声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检查发现,该混凝土搅拌站运输车辆均为大型货车,在道路上行驶时会产生一定的噪音,会对附近居民造成一定的影响。该反映问题属实。

(三)关于“河南省工商局印务中心印刷厂,生产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媒体多次报道没有解决”的问题

经现场调查, 现场有印刷生产线一条,现场检查时未生产,现场有印刷成品及生产原材料,生产设备上均装有废气收集专用烟道,该生产线配有VOCs处理系统,且能正常工作,门窗全部密闭,现场未发现生产中有难闻气味,未能感觉明显噪音。金水区执法人员委托河南思源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现场对生产产生的噪音进行检测,经检测河南工商印务生产时噪音不超标。

该厂于2011年7月28日办理了环评验收(郑-金环验表〔2011〕53号),于2018年5月29日委托了郑州德析检测技术公司对该厂废气排放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废气排放未超标。

关于群众反映媒体多次报道没有解决的问题,在互联网环境中利用百度、搜狗、360搜索引擎查询,又调阅2017年1月至2018年7月金水区丰庆路街道文明办关于新闻媒体报道丰庆路的信息统计台账,均未见新闻媒体关于河南工商印务印刷厂环保噪声等问题的报道。该反映问题不属实。

综上,交办问题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1.针对辖区居民举报金水区金峰混凝土搅拌站生产过程中粉尘污染、噪声扰民,运输车经过噪声扰民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现场已同河南金峰混凝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沟通,要求该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加大降尘力度,杜绝扬尘污染,尽量避免深夜生产、深夜运输原材料及生产的商品混凝土,以免夜间对附近居民造成影响。同时,提醒金峰搅拌站做好环境污染治理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争取周边居民谅解。

2.针对居民举报河南省工商局印务中心印刷厂,生产中气味难闻,噪声扰民的问题。郑州市金水区环保局执法人员已同河南省工商局印务中心印刷厂负责人沟通,要求该企业在生产的过程中按要求生产,VOCs处理系统保持正常运转且要经常维护。

问责情况:

无。

【五】

郑州市中原区 受理编号:D410000201807010076

反映情况:

1.郑州市中原区化工路与紫竹路交叉口向北800米路西郑棉三厂厂区北部有三家洗碗厂,郑州馨翔洗碗厂、众城洗碗厂、昕鼎洗碗厂没有任何处理废水直接排放到下水管道与雨水管道内,严重超标。馨翔洗碗厂、昕鼎洗碗厂没有通过环评验收。众城洗碗厂通过环评验收,但没有达到二级排放,三家厂环境恶劣,没有生产能力。2.二七区马寨镇曙光路89号郑州市豫洁康消毒有限公司没有环评手续在生产,废水直排,偷偷烧煤。

调查核实情况:

一、基本情况

1.郑州馨翔洗碗厂实为郑州馨翔清洁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410102MA44QFG96P(1-1),于2017年6月在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办理了关于《郑州馨翔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年消毒600万套餐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原环建表〔2017〕047号),2017年11月由河南汇能阜力科技有限公司办理了《郑州馨翔清洁服务有限公司年消毒600万套餐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在环评爱好者网进行公示。

2.众城洗碗厂实为郑州众诚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91410100326880431J(1-1),于2016年12月在郑州市中原区环境保护局办理了关于《郑州众诚餐饮有限公司年消毒300万套餐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原环建表2016-063),2017年5月办理了《关于郑州众诚餐饮有限公司年消毒300万套餐具项目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申请的批复》(中原环验〔2017〕0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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