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长沙8月9日电(记者 谭畅)在解放军“第一军规”颁布地湖南省桂东县,以革命先烈、革命节点命名的道路和地标比比皆是,昭示着这个县的红色传统。其中,陈奇路连接着桂东县一中、桂东县中医院等多个人流集中单位,是县城主干道之一。
陈奇,1904年生,湖南桂东人。1921年入衡阳省立第三师范学校读书,积极参加爱国学生运动。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25年五卅惨案发生后,陈奇和学联的几个领导人一起,发动衡阳市的学生举行罢课,游行示威,并向各县、市学生发出宣言,声援上海人民的正义斗争。
1927年他以省委特派员身份,领导桂东农民运动,组织农民自卫军,参加了毛泽东领导的湘赣边界秋收起义,任中国工农革命军第1师1团的连党代表。1928年,陈奇任中共桂东县委书记兼县苏维埃政府主席、湘赣边区游击队大队长,参与开辟湘赣边游击根据地。在艰苦的战争环境中,陈奇不忘通过家信安慰父母——“革命的道路可以断然走通”“一旦革命成功,双亲和村邻群众,定是永世幸福的”。
1931年1月起,陈奇任红4军第10师政治委员、第13师政治委员、第12师34团团长、第10师师长。其间,他坚决抵制张国焘的“左倾”错误,不计较职位高低,英勇驰骋沙场,率部参加鄂豫皖苏区第二、第三次反“围剿”。
1932年3月陈奇以身殉职,时年28岁。1945年,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追认他为革命烈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