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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七区出台“路长制”考核办法

本报讯(记者 刘伟平 通讯员 岳少巍)近日,二七区出台《路长制推动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工作考核方案》,对路长制相关内容敲定考核办法,并拿出专项资金进行奖优罚劣,推进路长制的进一步落实。

《方案》提出,二七区“路长制”精细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区属18个镇、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进行考核。考核内容上,二七区参照《郑州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评价细则》,重点围绕街面秩序、市容环境、宣传广告、施工管理、公共设施、突发事件等城市管理问题,从常规案件、重点治理案件、群众投诉、督办案件四个方面进行具体考核。其中,常规案件分为事件、部件两部分,共计11大类、214小类;重点治理案件包括违章经营、环境卫生、非法广告、车辆乱停、沿街乱堆乱放、绿化带管理、保通路及施工围挡等7大类30小类问题。

考核实行百分扣分制,满分100分。其中,重点治理案件占70分,常规案件结案率占20分,群众投诉案件占10分。每月考核评价一次并进行通报。到年底,区“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将围绕路长制工作推进情况、月评成绩、社会评价等方面,对各镇办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统一纳入区委、区政府对各镇办(管委会)的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为建立城市管理工作长效机制,调动各镇办(管委会)城市管理工作积极性,区政府设立城市管理基础经费,标准为每个办事处每月10万元。“路长制”月考核得分85分(含85分)以上的镇办(管委会),城市管理基础经费全额发放;得分每减少2分扣0.5万元,扣完为止。市精细化考核周通报排名前十的单位每次奖励0.5万,排名后十的单位每次扣1万;月考核获红旗的单位每次奖励1万;得黑旗的单位每次扣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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