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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执法行动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887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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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剑”执法行动检查 生产经营单位887家

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 通讯员 庄琍)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昨日上午召开。会议总结了8月份全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利剑——2018”专项行动开展情况,部署第四季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记者从会上获悉,8月份全市安监部门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887家,立案8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80份,收缴罚款140.63万元;下达事故类案件处罚决定书18份,收缴罚款金额181.28万元。其中,执法检查立案工作较好的有二七区、金水区、新密市;执法检查处罚工作较好的有航空港区、新密市和登封市。与此同时,个别单位也存在工作推进不力、行政执法情况未按要求录入行政执法管理系统、统计数据上报不及时不准确等问题。

会议要求,下一步各单位要列出各自问题清单,明确整改任务;严格依法执法,对应立案的,必须立案;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坚决给予处罚;应关闭取缔的,坚决关闭取缔。

市安监局负责人在会上表示,行政执法是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中秋、国庆将至,第四季度又是安全生产关键期,全市安监系统务必警醒起来,立行立改,加强监管。“利剑”执法行动务必“利剑出鞘”,对不能依法依规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的,下一步将追责处理。要高度重视河南省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平台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信息录入工作,检查执法工作完成后,相关数据要在24小时内录入,处罚整改情况要根据工作进度在24小时内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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