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正在加快推进。日前,应急管理部开始就安全生产行刑衔接工作办法征求公众意见。
据应急管理部网站发布消息,为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近日研究起草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征求意见稿)》,有关单位及各界人士可在2018年10月8日前,通过信函、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
据《征求意见稿》第三条,应急管理部门在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者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的过程中,发现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及人员的违法事实涉及的金额、违法事实的情节、违法事实造成的事故及其他后果等,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刑事案件追诉标准等规定,涉嫌构成犯罪,要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
这类案件包括:(一)重大责任事故案件;(二)强令违章冒险作业案件;(三)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件;(四)危险物品肇事案件;(五)工程重大安全事故案件;(六)不报、谎报或者迟报安全事故案件;(七)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案件;(八)非法经营案件;(九)其他涉嫌犯罪案件。
这意味着,今后安全生产出问题,有更多可能面临刑事责任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