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 见习记者 翟宝宽)昨日下午,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新郑市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张中彦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对组织、领导者张中彦,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没收财产和罚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社会各界群众300余人旁听宣判。
公开宣判后,郑州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郑州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进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郑州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下一步,郑州法院将坚持问题导向,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动用司法资源、刑罚手段进行打击的同时,更加注重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在广泛发动群众提供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线索的同时,发挥人民法院的专业优势,采用法律宣讲、案例发布等多种形式,提高人民群众对线索提供的准确度和裁判结果的认同感。进一步深挖彻查“保护伞”,重视依法打击与惩治腐败的结合,提高审判人员透过案件深挖线索的意识和能力,真正做到深挖彻查。加大财产性惩治力度,对涉案组织或犯罪分子的财产及时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注重涉案财产权属方面的证据收集,加大财产刑的执行力度,强制追缴涉案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