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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覃岩峰)一不小心失信列入“黑名单”,如何摘掉“老赖”帽子?昨日,记者从市信用办举行的郑州市企业信用修复培训班上了解到,《郑州市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已经下发并从即日起实施,《办法》对于信用修复限制等作出明确规定,让失信者有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信用修复条件要看清 《办法》明确,信用修复是指失信主体在失信信息披露期限内,主动纠正其失信行为、消除不良社会影响后,按照一定条件,经规定程序,获准撤销失信记录或缩短失信记录使用期限,重建信用的过程。 《办法》规定,一般失信信息信用修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失信信息在“信用郑州”网站或者认定部门门户网站公示期限为1年的,失信主体可在公示期3个月之后向公示网站申请信用修复,自失信行为披露之日起计算;已对失信行为进行了纠正,完成有效整改;(下转二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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