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经济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21条举措为综保区升级“开道”
中美双方在北京举行 经贸问题副部级磋商
我国将于今年年底实施 地区生产总值统一核算
24家保险公司人身险 产品存在问题被批评
去年全国居民消费 价格同比上涨2.1%
重点治理四大假冒 伪劣问题突出领域
警惕保险营销人员 利用自媒体搞虚假宣传
防范电信网络诈骗 须重点提防十类手法
去年全国空管系统保障 航班起降突破千万架次
中国首部《电动汽车安全指南》发布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省住建厅发布管理通知
河南成品住宅实行分户验收
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本报讯(记者 曹婷)记者昨日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为加强我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保障消费者权益,省住建厅发布了关于加强成品住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提升质量管理水平,严把质量验收,着力推进成品住宅健康发展,并实行成品住宅分户验收制度。

通知指出,要落实质量责任,强化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建设单位在办理成品住宅项目施工许可前,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施工图一并报审查机构审查,并应完成包括内装工作量的各类招标工作,将内装工程连同土建、安装工程一并申请办理各类建设手续。建设单位负责或委托监理单位实施一体化管理工作。同时,成品住宅应实施一体化设计。建筑设计与室内设计应在设计的各个阶段协同进行。

通知要求实行成品住宅分户验收制度。我省各地市要根据本地情况制定可行的成品住宅分户验收管理办法。在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河南省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的要求进行分户验收。已选定物业服务企业的,应邀请物业服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形成分户验收记录,并归档保存。分户验收结果合格后,应将成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单户汇总表张贴在每户(套)内入户显著位置。

在竣工验收时,验收组应抽查一定比例的户(套)数对分户验收工作进行检查和复核,质量监督机构对验收复核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验收条件不符合相关规定、分户验收记录内容不真实或存在影响主要使用功能、观感质量的严重质量问题时,应终止验收,并责令改正,符合要求后重新组织竣工验收。没有组织分户验收或分户验收不合格的成品住宅工程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3上一篇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