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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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赵文静)市政府昨日发布关于2018年度“爱国卫生杯”竞赛活动考评结果的通报,新郑市人民政府等5家单位被授予“爱国卫生杯”金杯,最高可获100万元奖励。 2018年,我市爱国卫生工作以建立健全卫生城市管理工作长效机制为重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有力促进人民群众健康卫生水平的提高。 根据通报,我市决定授予新郑市人民政府、管城回族区人民政府、郑东新区管委会、市卫计委、金水区未来路办事处等5家单位“爱国卫生杯”金杯,对县(市、区)组、开发区组分别奖励100万元,对市直委局组、城区办事处(乡镇)组分别奖励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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