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郑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免去:
靳耀东的河南省郑州市东城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娄长岭、魏友东的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