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综合 | 上一版3 4下一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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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黄永东)记者昨日从高新区管委会获悉,市政府近日下发《需在郑州高新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明确高新区承接市级管理权限2496项、区级管理权限2486项。 据悉,这些权责事项采取“以授权为主、以委托为辅”的赋权方式予以落实,其中委托权责事项由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与高新区管委会及所属职能机构签订《行政执法委托书》。县(市)、区级权责事项采取整体授权方式,由高新区管委会及所属职能机构直接行使权力。 为做好这次赋权工作,相关部门对郑州市级7000多项权责事项和中原区级7000多项权责事项进行了逐条梳理,从中甄选出“需在高新区落实的权责事项清单”共计4982项,其中市级权限2496项、区级权限2486项。 据介绍,赋予高新区这些省辖市级经济管理权限和相关行政管理权限,既有助于高新区集中精力抓好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焕发体制机制活力,也有利于高新区全面履职“有法”严格尽责“有据”,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推动从根本上解决各职能机构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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