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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郑州高新区法院公开审理 一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

2月28日,郑州高新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袁某峰、张某、路某利等5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一案。

本案由郑州高新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周国华担任审判长,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耿媛媛,人民陪审员李济宾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郑州高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斌到庭支持公诉。

据起诉书指控:2017年11月份至2018年5月份期间,在未经任何部门审批情况下,以被告人袁某峰、张某、路某利为首的数十人成立了“郑中港民间唢呐群协会”,目的是为了控制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中牟县区域的红白喜事演出行业。被告人袁某峰担任协会主席,负责协会所有事务;被告人张某、路某利担任协会副主席,张某同时担任执法队队长;被告人周某国担任协会会计,负责管理协会账务;被告人蒋某记担任协会管理员。以上被告人以协会管理名义,私自制定了协会规矩,即在协会控制区域内演出必须加入协会,有偿办理演出证和舞台证;演出之前,必须在协会会员微信群里报告演出时间和位置,以方便执法队检查;每次演出要使用在协会办理的各种证件等。如果遵守了协会规定,在协会微信群里报告了时间和位置,协会收取50元至100元会费。如果违反了以上规定,协会将对其进行罚款,并封杀其在控制区域内的演出业务。该协会通过以上手段和途径,强行索取相关演出人员的办证费、会费、罚款等,在当地形成较恶劣的社会影响,是具有较大影响的恶势力团伙,严重侵犯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

另外,2014至2016年,本案被告人路某利参与韩某岭(另案处理)等人以河南某物流园建设占用其村庄土地为由,多次用渣土、车辆堵门、堵路等方式阻挠多家企业正常经营活动,致使多家企业被迫搬离,损失严重。路某利行为涉嫌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被依法审理。

庭审过程经过法庭调查后,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认定、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问题展开了法庭辩论。整个庭审过程持续近七个小时,因案情复杂,本案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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