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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项不动产登记收费7月1日起降低或减免

本报讯(记者 曹婷)记者昨日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从7月1日起,多项不动产登记的收费标准将降低或减免。其中,车位、车库、储藏室的登记费用将从550元/件,降低至80元/件。

据了解,今年4月3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确定降低政府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进一步为企业和群众减负。目前该中心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下发《关于对部分登记事项执行新标准的通知》落实国家要求。

《通知》要求,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所属各业务大厅、各分中心、市中心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共同出台的《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中,关于调整部分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最新标准遵照执行。执行时间自2019年7月1日起。

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涉及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的,主要包括减免、降低收费这两方面的情形。其中减免收费的包含: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森林、林木所有权及其占用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水域、滩涂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或国有农用地使用权,及相关抵押权、地役权不动产权利登记的。

此外,对于申请办理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单独核发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的,不动产登记费由原来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550元,减按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每件80元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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