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国际国内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切实做好降低社保费率工作
中美经贸高级别磋商 双方牵头人通话
中办 国办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
“以台制华”和“以武拒统”注定难逃失败下场
广西柳州柳江出现超警戒水位
国办:适度加强省级政府 承担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
英国驻美大使宣布辞职
我国首次就“事实孤儿” 保障工作出台专门意见
诗酒风流蕴华章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郑州晚报      
上一期  下一期
国办:适度加强省级政府 承担交通运输公共服务能力

据新华社北京7月10日电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

《方案》对公路、水路、铁路、民航、邮政、综合交通六个方面改革事项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进行了划分。对现行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财政事权划分的事项进行确认,包括国道、国家级口岸公路、京杭运河、运输机场等。适度加强中央财政事权,将公路领域的“界河桥梁”和“边境口岸汽车出入境运输管理”,水路领域的“国境、国际通航河流航道”和“西江航运干线”等内容上划为中央财政事权。适当下划部分财政事权,将铁路领域“干线铁路”的组织实施从中央财政事权调整为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将民航领域“通用机场”从中央与地方共同财政事权调整为地方财政事权。将现已由中央承担的“长江干线航道”“空中交通管理”等和由地方承担的“农村公路”“道路运输管理”等改革事项作了明确。

《方案》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与协调配合,按规定做好预算安排和投资计划。要适度加强省级政府承担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和能力,避免将过多支出责任交由基层政府承担。要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优化支出结构,着力提高交通运输领域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