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是指导长三角地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一体化发展的纲领性文件,是制定相关规划和政策的依据,分为十二章,规划期至2025年,展望到2035年。
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范围包括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全域。长江三角洲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最活跃、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
(详见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