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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血压糖尿病门诊 用药纳入医保报销
报销比例可达五成以上 郑州已开始实行

本报讯(记者 李娜)年底,又一个好消息传来——我省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50%以上。目前,郑州已经开始实行。

日前,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省卫健委、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河南省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实施方案》,将城乡居民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门诊用药纳入医保报销范围,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可达50%以上。目前,全省不少省辖市已下发具体实施细则,郑州、开封等地已开始进行报销。

根据《方案》,参加我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经规范诊断确诊为“两病”、需采取药物治疗的患者可享受此政策。已被纳入慢性病管理的“两病”患者,仍按照原政策执行,不重复报销。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报销范围是国家新版医保药品目录中的降血压或降血糖药物,患者应优先选用目录甲类药物、国家基本药物、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品种和集中招标采购中选药物。”

“郑州参保居民在医疗机构确诊后,可填写‘两病’登记表,拿表选定一家医疗机构登记建档,次月即可用药报销。”郑州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患者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不同,报销比例也有所差异,其中二类医疗机构为50%,一类医疗机构为55%,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站、所)为60%。目前,患者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每年可更换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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