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晓光 通讯员 胡洪涛)16日因在林区非法用火取暖,导致引发森林火灾的登封市石道乡罗某因涉嫌失火罪,被登封市森林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
1月6日下午3点20分,石道乡李窑村南山发生森林火灾,在登封市森林消防大队和当地村民的全力扑救下,于当天下午5点30分左右大火被扑灭。经鉴定此次火灾过火面积12.9公顷。火情发生后登封市森林公安分局民警通过摸排调查,于1月6日晚将犯罪嫌疑人罗某抓获。
据罗某供述,1月6日中午吃过午饭后到山上转悠由于天气寒冷罗某就在石坑边一个地堰边点火取暖不料火被风一吹,引燃了山坡上的杂草,火借风势,迅速蔓延,罗某见火情无法控制,匆忙逃离现场。登封市森林公安分局提醒登封市市民和游客,以此为戒,千万不要在林区玩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