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拉克官员17日说,伊拉克政府下属一个石油委员会已经就一份新的石油法草案达成一致,准备于下周提交内阁。
伊拉克石油部发言人阿西姆·吉哈德17日说,根据草案,伊拉克将成立一个国家石油公司,负责管理伊拉克全境的石油生产、出口等事务,草案还对伊境内石油设施的安全状况提出要求。
对于石油收入分配问题,草案规定所有原油出口收入收归到中央政府设立的一个基金账户名下,然后再由政府根据各省人口实施分配。
吉哈德称,新的石油法旨在以“公平方式”向各个省份的伊拉克人分配利益,“每个人(委员会成员)都将这部法律视为一项重大成果和国家项目”。
根据计划,石油委员会将于下周把草案提交内阁,然后等待议会批准。一些伊拉克官员认为,鉴于石油委员会成员代表着不同地区或者派别的利益,获得委员会一致通过的草案将很容易通过政府和议会关,从而成为正式法律。
新石油法草案的第二个重要内容,就是关于向外国石油公司开放石油资源的问题。吉哈德说,草案要求伊拉克政府成立一个由总理努里·马利基领导的联邦委员会,负责统一监管伊拉克将来与外国石油签署协议事宜,并且重新审议萨达姆执政时期的石油协议以及库尔德自治区地方政府与外国公司签订的石油协议。
吉哈德称,外国公司将来在伊拉克开发石油资源的利润分成百分比还没有确定,但“法案将作出明确规定,确保所有协议符合伊拉克的最大利益”。
伊拉克已探明石油储量为1125亿桶,是世界第三大石油储藏国。路透社说,伊政府希望通过丰富石油资源吸引数十亿美元的外国投资,帮助重振经济。 (徐 超 新华社特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