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高凯 文 记者 李焱 图)一辆郏县来的120,没有警灯使用证,也没有单位派车单,闪着警灯呼啸过市。在路过中原路和大学路交叉口时,被执勤交警拦下,并“掐灭”了警灯。
昨日11:20左右,正在大学路和中原路口执勤的三大队交警袁盛,接到陇海路和大学路执勤交警的呼叫,协助拦截一辆车牌号为豫D62297的120急救车。看到该车闪着警灯过来后,袁盛上前拦下车辆后对司机进行询问,发现车上的5个人,无一人身着医务人员工作装,车上也没有任何急救设施。于是,就让司机出示警灯使用证、驾驶证、行车证,司机在出示了驾驶证和行车证后,迟迟拿不出警灯使用证,也拿不出单位出具的有关证明。根据有关规定,驾驶带有警灯、警报器的车辆,必须配有警灯、警报器使用证,该车属于非法使用警灯,除对司机处以1500元罚款外,还要拆除警灯。
据司机沙占军讲,他开这个车还没几天,这个车原来是单位别的司机在开,也不知道他把警灯使用证放在何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