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06版:经济新闻
3  4  
PDF 版
7个人竞争一套房源
百盛郑州开超市
国内旅游报价“出炉”
郑州占据4席 新郑位居第一
建材汽车食品问题最多
图片说明
商家自定“惯例”蒙顾客
情人节的 金玫瑰
安全装饰将步入寻常百姓家
一项专利每年创效15万
      
返回主页 | 郑州日报 | 版面导航 |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打印】  
电动车电瓶质保藏“陷阱”
商家自定“惯例”蒙顾客

中原网  日期: 2007-01-29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买辆电动车只用了8个月,蓄电池充一次电竟然还用不到8公里,这与商家25公里的承诺相差太远。然而,当消费者找到商家要求按质保承诺换新蓄电池时,厂家竟然拿出所谓的“行业惯例”搪塞。1月27日,惠济区工商分局老鸦陈工商所处理了这样一起投诉。

  据了解,一位消费者2006年4月26日花2050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台“飞鸽天王”牌电动车,用了不到5个月,蓄电池就动力不足。找到经销商,经销商推到“飞鸽三佳电动车”批发商处理,找到批发商,批发商又推到电池售后服务部解决。在检查到确实是电池质量问题,按规定理应更换新电池时,批发商和电池售后人员则拿出所谓的“行业惯例”搪塞消费者。这个所谓的“行业惯例”就是:消费者购买新车使用6个月内电池故障可换新的,6个月后只能换厂家的维护电池。最后在惠济区工商分局老鸦陈工商所现场处理下,电池售后服务部才为消费者换了新电池。

3上一篇  下一篇4  
      
版权声明 @ 中原网 网站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