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近日启动“卫生学校”创建活动,要求到2007年年底,广西各级各类学校全部达到“卫生合格学校”标准。同时,创建活动将实行领导问责制、评估和奖惩制度,对不能达到卫生合格标准的学校,将减少其招生计划甚至暂停招生,并进行整改。
广西“卫生学校”创建活动计划到2007年年底,广西教育系统要全面消灭“脏乱差”现象,各级各类学校全部达到“卫生合格学校”标准;所有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自治区级各类示范性学校和重点学校全部达到“卫生良好学校”标准。
据介绍,创建活动包括抓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要求学校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健全,卫生制度、保洁制度、食堂卫生制度、厕所卫生制度、预防传染病制度、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健全,所有制度张贴上墙并得到贯彻落实;校园环境整洁有序;食堂食品卫生清洁;师生饮水卫生安全;建立健康教育制度,多种形式对学生开展健康教育,使学校师生掌握基本卫生知识,学生普遍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五个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