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今后,因企业特殊原因导致职工工伤待遇难以落实的情况将彻底改观。昨日,记者从郑州市统筹办获悉,为切实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起,全市将实行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社会化发放,新政将惠及全市44.2万参保职工,首批已有136位工伤职工、供养亲属获益。
据介绍,以往工伤职工定期工伤保险待遇发放,都是由政府社会保险机构先将资金拨付给工伤职工所属企业,再由企业发放给工伤职工及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近年来,有的企业面临破产,有的企业改制或者转型,出现部分企业单位账户被封存、冻结或取消的现象,直接影响了相关工伤职工及供养、抚恤人员按时领取工伤保险待遇。
针对这种状况,为切实保护工伤职工合法权益,今年起,我市将对长期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人员(即1~4级工伤职工以及按月享受供养、抚恤人员)实行工伤保险待遇社会化发放,一次性工伤待遇支付则仍按原有渠道支付。按照规定,工伤保险待遇实现社会化发放后,按月领取的工伤保险待遇将由市统筹办直接委托银行、邮局等社会服务机构直接发放给工伤职工、供养亲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