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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四措施杜绝刑讯逼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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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 四措施杜绝刑讯逼供

中原网  日期: 2007-02-07  来源: 郑州日报  
  据新华社电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余新民6日指出,我国公安机关提出的“命案必破”目标不会造成刑讯逼供。

  余新民说,上个世纪90年代,我国公安科技进入大发展的时代,科技含量提高后,每一起案件都有扎实的证据作保证。他指出,我国公安机关从制度上尽量减少和杜绝刑讯逼供的发生,主要措施包括:要求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以后,只能在看守所讯问;对命案的讯问要进行全程的录音录像;实行严格的错案追究制或者违法追究制;实行社会的违法监督,包括社会的违法监督。

  公安部新闻发言人武和平指出,针对犯罪侦破工作的难点,公安机关采取四项措施杜绝刑讯逼供。

  第一,完善在逃人员现场物证、被盗车辆、未知名尸体和DNA的数据,并且把信息网络延伸到基层的派出所。

  第二,公安机关把打击犯罪的触角伸向新的领域,包括互联网,破获了各类涉及互联网的犯罪。

  第三,针对跨区作案,公安机关建立起从人到案的新的侦查方式。

  第四,公安机关在全国建立5625个责任区刑警队,使刑事侦查的力量在基层达到了5.8万人,基本上形成了刑侦力量在社会面整体的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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