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红 实习生 张静远)昨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据悉,这也是全省首个高技能人才工作指导性文件。
建立校企合作培养机制
今后,高技能人才培养要建立校企合作培养制度,高等职业院校中,三年制学生实习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一年,二年制学生实习实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半年。
才能出众可破格评技师
针对高技能人才考核,将建立以职业能力为导向、以工作业绩为重点的评价体系。对技术复杂、操作性强的职业(工种),其一线高技能人才的考评,可采取生产现场能力考核和工作业绩评定等方式考核鉴定;对骨干人才允许破格或越级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
奖励杰出高技能人才
今年,我省将逐步建立和完善“首席员工”、“首席技师”等高技能人才带头人制度。对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政府将给予奖励;杰出人才可申报“河南省杰出人才奖”;荣获“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等称号的,我省给予一次性奖励。
跨地区流动社保可接续
据了解,我省也将打破高技能人才引进的身份、地域、所有制限制,对引进人才在住房等方面与相应专业人才同等对待。高技能人才在不同单位跨地区流动,社保关系可接续;跨统筹地区流动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基金按规定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