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安监总局了解到,山西煤矿安监局已将忻州煤矿安监局向10家国有煤矿企业筹借的209万元基建款和接受4家国有煤矿企业资助的38万元购车款全部归还企业。忻州煤矿安监局已搬出超标办公楼,另租用办公场所。
安监总局在与山西省纪委联合调查后,将对忻州煤矿安监局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同时,对山西煤矿安监局应负的责任予以追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