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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版:史海拾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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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中央最高领导称谓的历史沿革

中原网  日期: 2007-02-09  来源: 郑州日报  
  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中央机构几经变化。20世纪30年代,中央设立书记处;1966年8月,中央书记处停止工作;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时,又恢复了中央书记处。中央书记处是一个什么样的机构,与中央政治局是什么关系?

  “书记”成为党中央最高领导的称谓

  1921年7月,中共一大召开时,全国只有50多名党员。人员少,事务少,中央只设由三人组成的中央局,负责人称为书记。中共二大、三大,虽然选举了中央执行委员会,中央机构仍是中央局,负责人称委员长,到四大时改称总书记。委员长或总书记“总理各级党务”,既是决策机关,也负责日常工作。

  中共一大时,将共产党的最高领导人称为“书记”。“书记”在当时是最小的官职,即“书记官”,用今天的话说,这是文书、秘书。为什么共产党选择最小的官称,与老百姓最近的官职作为党的各级负责人乃至党中央的最高领导的称呼呢?

  中国共产党为了表示与旧社会决裂的决心,为人民谋利益的决心,决不当官僚,决不做欺压百姓的老爷,选择了最小的官称“书记”,称呼党的各级领导乃至党中央的最高领导。

  五大时,第一次选举了中央总书记

  1927年4月,中共五大召开时,中国共产党已发展为5万多人,成为群众性的大党。中央机关仅有中央局已不足以有效地领导全党。在代表大会上,第一次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委员、政治局常委、总书记,将决策机关与负责日常工作的机关第一次分为两个机构。不久,中共中央搬到上海,政治局常委分散在各地领导斗争,因严重的白色恐怖,不能自由来往于上海。11月,中央成立组织局,负责日常工作,组织局主任先是罗亦农,后是周恩来。这与当时苏联联共(布)的机构分有政治局、组织局是一致的。组织局的职权同后来成立的书记处职权是一样的。

  遵义会议第一次用“主席”称谓

  1933年初,党中央迁入江西苏区。当时全国各苏区发展到十几块。红军达30万人,党员达30万人。仅一个总书记难以领导这样一个大党,中央书记处应运而生。

  中央书记处成立的确切时间,现在已无据可考。中央红军长征离开中央苏区时,因将装文件的担子挑错了,中共中央的会议记录,中共中央向共产国际的报告,都留在苏区。红军主力战略转移后,敌人大肆“围剿”,根据地丢失,环境险恶,项英下令将中央留下的文件全部烧毁,不留片纸,但是,共产国际的档案应该保存着中共中央书记处成立时间的根据。从建党到1934年6月前,中共中央和共产国际一直保持电讯联系,共产国际会保存中国共产党给国际的报告。这部分档案现在尚未公开。

  有关党史专家认为,书记处最晚在六届五中全会成立。书记处负责党中央的日常工作。

  既然书记处不止一个人,那么就应有一个总负责人或总书记。这只是名称的不同,就其职权来讲是一样的。遵义会议前是博古,遵义会议后是张闻天。1943年3月,中央机构调整,决定在两次中央委员会之间,中央政治局担负领导整个党的工作责任,有权决定一切重大问题,政治局推定毛泽东为主席;书记处是根据政治局所决定的方针处理日常工作的办事机关,书记处由毛泽东、刘少奇、任弼时组成,毛泽东为主席,没有用总书记这个称谓,而是主席。这是中共中央第一次用“主席”的称谓。

  八大时,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分开了

  1956年9月,召开了中共八大。八大除设中央委员会主席外,第一次设了副主席。毛泽东继续当选为主席。选出的副主席有: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1958年5月的八届五中全会增选林彪为副主席。

  八大时,中央书记处第一把手不再称“主席”。新的党章规定选举总书记一人,“党的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的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并选举中央委员会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和总书记一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在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中央委员会的职权。”“中央书记处在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之下,处理中央日常工作。”主席、副主席、总书记组成常委。常委是党的核心领导。

  此时的总书记与六大不同。六大的总书记是党的最高领导,而八大最高领导是党中央主席。

  八大党章对主席、副主席规定与七大不同,八大党章规定:“中央委员会的主席和副主席同时是中央政治局的主席和副主席。”七大规定“中央委员会主席即为中央政治局主席与中央书记处主席”,而八大没有规定他们是中央书记处的主席、副主席。

  这样,中央政治局和书记处就分开了,决策机关与领导日常工作的机关就分开了。中央书记处有很大的权力,如中共中央副主席周恩来任总理的国务院要接受中央书记处的领导。书记处的权力高于政治局委员,甚至副主席。

  书记处的消息比政治局更灵通

  邓小平曾向毛泽东提出,书记处还是作为政治局办事机构,负责对军队和国务院的文件呈送。毛泽东不同意,强调书记处是党中央的办事机构,什么事都要管,中央的事由你们做,发文用中央的名义。

  1958年,毛泽东起草的一个党内指示说得更明确:“大政方针在政治局,具体部署在书记处。……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都是一元化,党政不分。具体执行和细节决策属政府机构及其党组。对大政方针和具体部署,政府机构及其党组有建议之权,但决定权在党中央。”凡是党政军各方面送中央常委的报告、文件都要先送书记处。一般问题,书记处讨论决定,即可下达、执行。重大问题,书记处先拿意见再报中央常委讨论、决定。

  书记处在讨论国务院的工作时,因周恩来要参加,总是就着周恩来的时间。从记录看,副主席只有周恩来出席书记处会议。

  中央政治局委员并不都在北京,因要主持地方大政工作,非重要会议一般不来京。所以政治局不能经常召开全体会议。而书记处要处理大量日常工作,经常每周开会三四次,常常得到毛泽东的直接领导。书记处的同志最早听到毛泽东的声音,知道中央核心的决策,反而比政治局的一些同志消息更灵通。

  总书记成为党的最高领导职务

  1980年,十一届五中全会“决定恢复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所决定并在十年间证明是必要和有效的制度,设立中央书记处作为中央政治局和它的常务委员会领导下的经常工作机构,并且选举胡耀邦同志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

  1982年召开的中共十二大决定,中国共产党不再设主席、副主席。从此,总书记成为中国共产党中央的最高领导职务。但是,中央政治局仍是决策机关,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领导下,中央书记处仍负责党政军的日常工作。

  摘自《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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