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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都市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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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法护公德
成人何时学会“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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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人何时学会“走路”?
本报记者 安群英 见习编辑 高 凯 李 娜
中原网  日期: 2007-02-12  来源: 郑州日报  
  天桥不走穿马路

  市民付先生:在二七广场的西边路南有一处公交站点,公交站点前面的护栏上挂着“禁止行人横穿马路”的交通提示牌。但不少行人都对这个提示牌视而不见,在车流中钻来钻去,不但危险,而且经常造成该路段车辆拥堵。其实,行人如果往东走个两分钟,就可以行至天桥,但多数行人宁愿冒险和马路上的汽车“打游击”,也不愿意多走这两步路。

  跟着别人“违法”

  行人卢先生:我应该属于“走路违法”那个群体的,但并不表示我不知道交通法规。现在走在大街上,看红绿灯的不多,闯红灯的多;走人行道的不多,翻护栏的多;……“走路违法”的行人到处皆是,时间一长,交通法规意识就非常单薄。

  侥幸心理太重

  司机王先生:行人乱穿马路已经严重影响了机动车的正常行驶,暂且不说我们开车时的不便,就说说这些“走路违法”行人自身的安全,他们也不应该无视交通法规。可为什么他们还要这样走路呢,原因很简单,就是他们的侥幸心理很大,他们认定机动车不会撞他们,也不敢撞他们,于是他们才大摇大摆地闯红灯、翻护栏。

  危害认识不够

  社会学专家祁女士:随地吐痰、便溺……市民还能意识到这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但是在潜意识里,对“乱走路”却都没上升到违反社会公德的层面,更别说是违法了。目前,“走路违法”是不分群体、不分文化层次高低的,是一种非常普遍且难以治理的社会现象。

  全靠行人自觉

  交巡警梁先生:目前行人乱穿马路比机动车违法还严重,原因是不可能调动很多警力去管行人怎样走路,即使看到违法走路的行人也多以说服教育为主,而协管员又没有执法权。如何改变“走路违法”的现象,提高市民自觉性显得尤为重要。

  走路不是小事

  一位姓王的大学生:我曾经亲眼看到过一个情景,一位大概70岁左右的老人拉着一个4岁左右的孩子在红灯的时候翻越安全隔离带,结果一辆车正好开过来,老人一紧张把孩子扔到了路上,要不是司机急刹车,后果真的不堪设想,好在孩子和老人都没有生命危险,要是为了赶这一分钟而有什么不好的后果,真是得不偿失。

  加大违法成本

  市民宋女士:这些行为和一个人的素质有关,不可能所有的人都具备高素质。一是希望加大对“文明过马路”的宣传,二是希望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一些,当形成习惯以后,就有可能逐渐消除这种行为。

  给孩子做个表率

  市民刘女士说:我9岁的儿子每天自己骑车上下学,从家到学校有好几个红绿灯,又是市中心的路段,真担心他路上有个闪失。所以,从他学骑自行车的第一天开始,我就教育他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我告诉他就算路上当时没有一辆车,红灯的时候也要把车停下等绿灯亮了再走。当然我自己也是以这样的规定来要求自己,毕竟行动是最好的老师。

  遵守规则利人利己

  郑州七中的徐老师说:如果每个人都遵守交通规则,路上的行车速度自然会加快,行人的速度也会加快的。设想,如果市民为了赶自己的一分钟而闯红灯或者是翻越隔离带,就会造成司机开车的紧张,给自己的安全也埋下了隐患。如果没有人违反交通规则的话,整个速度都是可以提快的。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其实是节省了大家的时间,给人方便也给自己方便。

  牢记安全和责任

  警官吴先生:基本的交通规则都是市民从小就学过的,我们交通巡警中间就流行这么一句话:“十字路口,啥都不看,飘然而过,哪管头顶红灯高悬;行人过街,只嫌麻烦,横穿马路,顾不上留心斑马线。砰的一声事故发生,再言后悔已太晚!”为了自己的安全和家人的幸福,我还是要提醒市民注意交通安全,遵守交通规则,这是对自己、家人和社会的责任。

  城市文明看走路

  公务员蒋先生说:一个城市的发展,不只是要看硬件设施是否完备和先进,更要看这个城市的市民文明程度。红灯停、绿灯行、走天桥、礼让三先等这些市民从小就耳熟能详的口诀能否落实到生活中,是真正检验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尺。

  “走马路不看信号灯,无论是隔离带、红绿灯,还是人行天桥,照样走,照样翻”,部分成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行为为人诟病。本期话题《成人何时学会走路?》参与者众,热心市民用自己的言传身教为不遵守交通规则的市民进良言、提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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