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鲁愿 通讯员 薛永松 黄 芳)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便利10年间多次侵吞、挪用村民的土地补偿款。日前巩义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该村民小组长马某有期徒刑2年。
据了解1993年6月26日巩义市庙门村村民小组长马某因为办事急需用钱就挪用了本组的土地补偿款5000元一开始还担心被别人发现整天提心吊胆。几年过去平安无事马某的胆子变得越来越大。1999年8月27日他再一次将黑手伸向了本组土地补偿款共计53362元。2003年6月26日马某又一次利用职务之便把本村民小组土地补偿费20000元擅自借给郑州大力机械厂使用从中获利600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的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和挪用资金罪故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