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现将2007年春节放假安排如下:2月18日至24日(即农历大年初一至初七)放假,共7天。其中18日、19日、20日为法定假日,将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25日(星期日)三个公休日分别调至21日(星期三)、22日(星期四)、23日(星期五);24日(星期六)照常公休,17日、25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认真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