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立 文 宋晔 图)春节期间,海鲜产品销售火爆。昨日上午,在市内最大的海产品集散地纬三路海鲜市场,金水区卫生防疫站联合纬三路工商所工作人员,重点检查了水发产品制作过程中是否使用甲醛。检验结果显示,当日抽查的30家店铺的水发制品均未使用甲醛。
昨日10时许,纬三路水产市场生意兴隆,十几名身穿制服的卫生监督、工商人员对经营水发产品的店铺进行检查。在一名为“天明水产”的店铺里,卫生监督人员拿起正在销售的黄喉闻了闻,“如果在水发过程中掺入甲醛,会有刺鼻气味,这些产品闻上去没问题,但还需要取样带回检测……”金水区卫生防疫站站长王宪生说。
检查人员介绍,甲醛在医学上称为“福尔马林”,如果用它来浸泡水产,可以固定海鲜、河鲜形态,保持鱼类色泽。但是甲醛对人体有害,如果食用少量会出现头晕、呕吐、腹泻等症状,食用过量就会导致昏迷、休克,甚至会致癌,国家明令禁止在食品中使用该产品。
昨日16时许,从金水区卫生防疫站传来的检测结果显示,在当日检测的30份水发产品中,未发现甲醛残留,市民可以放心购买。卫生监督人员提醒市民,正常的水发产品应该是肉色、略硬、无异常气味。对特别纯白、肥嫩和有异常气味的水发产品要警惕。若发现其有异常气味,可立即向卫生防疫或工商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