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科级执行员李全义受贿案
李全义在担任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期间,在办理某银行把债权转让给某公司案、某银行申请执行案等案件中,利用职务便利,6次收受当事人贿赂人民币77.36万元。
2006年11月23日,中牟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李全义有期徒刑10年。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处原处长董继礼受贿案
2004年6月到8月,某公司副总经理为办理两宗地的土地使用证,先后三次向时任郑州市国土资源局用地处处长董继礼送5万元人民币、1万美金和价值1万元人民币消费卡。收到钱物后,董继礼帮助其取得了土地使用证。
2006年11月23日,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董继礼有期徒刑5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5万元。
新密市中医院原院长冯国辰受贿案
2002年5月,经新密市中医院班子研究和职代会讨论决定:由中医院职工集资购买一台螺旋CT机。某医药公司副总经理王某得知这一信息后,为了顺利签订合同和以后及时收回货款,2002年6月至2003年年初,先后四次到冯国辰办公室共送人民币40万元。2002年6月10日,中医院与该医药公司签订了购买螺旋CT机的合同。
2006年11月9日,郑州市纪委、监察局以受贿问题给予冯国辰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用户报装工程处原经理汪胜堂受贿案
汪胜堂在担任郑州市自来水总公司二次供水工程处及用户报装工程处经理期间,于1998年春节至2005年国庆节,利用负责供水工程的分配及工程款、材料款结算等项工作的职务之便,分别收受姚某、朱某等10人所送现金17.1万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
2006年11月2日,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汪胜堂有期徒刑10年。
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黑庄社区原党支部书记芦丙坤受贿案
2003年6月至2004年9月,芦丙坤在担任金水区未来路街道办事处黑庄社区党支部书记期间,在政府重点工程办理征地手续和协调拆迁补偿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多次向某公司总经理蒋某索要贿赂40万元,并为其公司谋取利益。
2006年6月22日,中原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芦丙坤有期徒刑11年。 本报记者 潘 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