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孙志刚 通讯员 赵正银 文/图)元宵将至,灯笼成了市场上的热销货。然而,一些不法商贩违规销售劣质的“三无”灯笼。昨日,二七工商分局执法人员对火车站附近的批发市场进行突击检查,暂扣200余件“三无”灯笼。
昨日下午,工商执法人员首先来到苑陵商厦外面的13号店,发现一些“金猪”造型的灯笼,经检查,这些灯笼上无商品合格证,外包装箱上也无厂家厂址,只有几个英文字母。而且,这些“金猪灯笼”还有缩小的新版100元人民币图样。据工商人员介绍,商品无中文、无厂家厂址及合格证的不允许上市销售,商品上更不允许擅用人民币图样。检查中,在另一家商店还查出成箱的各种“奥运福娃”造型的电灯笼。店主出示的进货单上显示为“佛山市南海汉唐工艺综合厂”,这些灯笼也无合格证,外包装箱上也无厂家厂址。由于奥运福娃为特许商品,未经许可不得使用,这些福娃灯笼还涉嫌侵权。
在昨日的检查中,工商执法人员发现,销售“三无”灯笼的现象比较普遍。而且,这些“三无”灯笼还存在很大安全隐患。比如,有的纸灯笼,插蜡烛的地方不稳定,蜡烛燃着易倒,灯笼就会着火,十分危险;还有的灯笼做工粗糙,上面有玻璃利器,孩子玩耍易受伤害。工商执法人员在苑陵商厦外面的8家商店共查扣1000多个“三无”灯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