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斌)今后进驻郑州的外地建筑企业要守规矩了,昨日,市建委下发《进一步加强对外地进郑建筑企业管理的通知》,将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转包分包工程等行为,给予停止投标直至扫地出门等严肃处理。
按要求,外地进郑企业应参加年度建筑企业动态考核活动。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个年度为基本合格的,取消其投标资格,三年内不得进郑施工。不及时参加企业动态考核的,视为动态考核不合格。同时,凡发生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责令限期整改,视其情节轻重,限制相应时限的投标资格,或取消其登记资格。
建设部门将依法查处管理混乱,挂靠、借用、伪造资质证书,转包、违法分包工程,非法用工、拖欠工人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和未办理《信用登记证》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清出郑州建筑市场。
已在我市承接工程的外地进郑建筑企业,请在2007年3月31日前,持原有的《外地进郑企业登记表》到市建委换发《信用登记证》。对逾期不按规定换发的,视为无在郑承接工程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