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知,根据季节变化,为方便干部职工工作生活,自3月5日(星期一)起,下午上班时间更改为14时30分至18时,上午上班时间不变。
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7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