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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5版:综合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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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高考如期举行
各高校招生章程5月1日前公布
中原网  日期: 2007-03-06  来源: 郑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 刘国润)省招办昨日转发了教育部出台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根据规定,今年高招全国统考将于6月7日开始举行;考试的时间表由教育部另行发布;全国统考答卷的评阅由各省统一组织,具备条件的地方可进行计算机网上评卷。

  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健康者可报名参加高考。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在校生、高中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不得报考。

  教育部规定,高校必须于5月1日之前在本校网站并以其他有效方式向社会及考生公布本校招生章程。招生章程要真实表述学校性质、层次、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学校法定代表人要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未经教育部批准,高校不得擅自规定男女生录取比例。如果高校违规招生,将受到明年停招的处罚。

  按照教育部安排,各省录取工作将于7月上旬开始,其中本科第一批次录取应在7月10日至15日之间开始,20日之前完成;全部(各批次)录取工作应在8月20日之前结束。

  教育部要求,今年高招仍然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各省招办须在9月1日之前向教育部上报各高校在本省录取的所有考生数据,上报的数据将作为新生学籍电子注册的主要依据。所有本科高校招生,不补录或换录;对新生报到流失率超过本校高职计划总量10%的有关高校,经批准方可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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