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卢文军)昨日,郑州市统计局对外通报郑州宇泰置业有限公司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案等四起统计违法案件。
郑州宇泰置业有限公司
屡次迟报统计资料案
●违法事实:郑州宇泰置业有限公司应分别于2004年8月31日、2005年2月28日、2005年3月31日前,向郑州市统计局报送《房地产开发投资月进度报表》,但该单位却分别于2004年9月2日、2005年3月2日、2005年4月1日才报送。
■处理结果:郑州市统计局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8000元的处罚。该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而且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郑州市统计局依法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案已于2006年7月执行完结,对该单位强制执行罚款本金18000元,加处罚款51300元,以及强制执行费用,共对其强制执行7万余元。
郑州卓峰制药厂
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案
●违法事实:2005年3月23日,郑州市统计局对郑州卓峰制药厂2004年经济普查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务状况》进行了检查。查明:该单位上报的2004年的报表中,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虚报9970千元;中间投入虚报5173千元。
■处理结果:郑州市统计局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20000元的处罚。该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履行罚款义务,最终,在今年内缴罚款本金20000元、加处罚款10000元,共计30000元。
河南省红珊瑚酒店有限公司
提供虚假经济普查资料案
●违法事实:2005年3月,郑州市统计局对该单位2004年经济普查表《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企业经营状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发现:该单位上报的2004年普查表中,主营业务收入数虚报1041千元。
■处理结果:郑州市统计局对该单位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该单位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既不申请行政复议,又不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缴纳罚款义务,郑州市统计局依法向中原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于2006年11月对该单位强制执行罚款本金5000元、加处罚款15300元,以及强制执行费用共2万余元。
河南天中大酒店有限公司
瞒报统计资料案
●违法事实:2005年11月21日,郑州市统计局和郑州市旅游局联合对该单位进行了统计执法检查。查明:该单位上报给郑州市旅游局的2005年8月的《星级酒店住宿接待情况》表中:核定出租间天数瞒报2355间天。
■处理结果:该单位属外地驻郑单位,按照统计管理的属地管辖原则,郑州市统计局对该单位依法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5000元的处罚。该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缴纳了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