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一博)继去年11月省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通报第一批13起商业贿赂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后,昨日,我省又公开通报第二批16起典型案件。据统计,2006年全省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910件,涉案金额1.01亿元人民币,其中厅级干部7人、处级干部58人。
昨日公布的16起典型案件是:
一、西华县原县委书记栾蔚东
受贿280多万元,36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获刑18年
1999年至2004年,栾蔚东利用担任西华县人民政府县长、县委书记的职务便利,为他人承揽工程等方面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贿赂人民币269.97万元、美元1.5万元,并有344.47万元人民币、2.9万元美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6年12月,周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栾蔚东有期徒刑18年。
二、河南省交通厅原总工程师李瑞林
受贿43万元,70万元财产来源不明,获刑7年
1998年至2001年,李瑞林利用职务之便,在招投标的资格预审、评审过程中,为有关企业承揽工程提供便利,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43万元,并有人民币70万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6年11月,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判处李瑞林有期徒刑7年。
三、郑州市煤炭管理局原局长丁三友
受贿120多万元,200多万元财产来源不明,获刑15年
1998年至2006年,丁三友利用职务之便,在煤矿整顿中对有关煤矿给予照顾,为不符合生产条件的煤矿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先后53次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19.5万元、美元0.5万元及有价证券2万元,并有202.59万元人民币、2.5万元美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2006年11月,荥阳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丁三友有期徒刑15年。
四、濮阳市第二人民医院原党委书记刘好贤(正处级)
受贿14万元,获刑6年
2004年5月至2006年3月,刘好贤利用职务之便,在药品采购等过程中,12次收受药品供应商等人的贿赂共计人民币14万元及笔记本电脑一台,为他人谋取利益。2006年10月,安阳市北关区人民法院判处刘好贤有期徒刑6年。
五、郑州海关征统处原副处长赵振江
受贿54万元,获刑12年
2002年年初,赵振江利用职务之便,在审批免税手续过程中,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54万元。2006年11月,鹤壁市浚县人民法院判处赵振江有期徒刑12年。
六、许昌市公路局原副局长陈喜春
偷逃关税、受贿100多万元,获刑12年
2002年1月,陈喜春在许昌工程公司进口工程设备过程中,参与走私,偷逃关税人民币88.49万元,并收受代理商贿赂人民币2万元;2003年至2004年,利用职务之便,介绍下属单位购买某厂的建筑材料,收受贿赂人民币11万元。2007年1月,鹤壁市浚县人民法院判处陈喜春有期徒刑12年。
七、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原副总经理段应合(副处级)
偷逃关税、受贿近300万元,获刑18年
2002年7月,段应合在郑州市市政工程总公司进口工程设备过程中,参与走私,偷逃关税人民币272.63万元,并收受代理商贿赂人民币15万元。2007年1月,鹤壁市浚县人民法院判处段应合有期徒刑18年。 (下转第二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