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 思
我有一个致命缺点,就是常心不在焉,丢三落四。这真是害人不浅。我丢过钱包、书包、钥匙、手机,反正能挂在身上的统统有过被丢的经历。生了孩子后,我曾在梦中把孩子丢了,惊醒后庆幸是虚惊一场。
我最喜爱的一个黑钱包在美国曾丢过两次,幸好被人送了回来。
第一次,一个美国白人在加油站发现了我的皮夹,打电话给我并送了过来。我自然感激不尽,拿到后才发现这个人拿走了几十元的现金包括硬币,钱包里只剩下卡片。问他,他声称不知道。更可恶的是,他临走时竟向我再要钱,我说:“喂,先生,想清楚点,我的钱包在你的手里,我怎么可能身上带钱呢?”他讨了个无趣,开着他的破烂卡车走了。
第二次遗失,倒是有个拾金不昧的人送了回来,完璧归赵,分文不取。我对美国人印象好转了些。
一个星期五下午,我和8岁的书虫女儿一起去图书馆借书——对我而言,在美国生活的最大优越性就是读书免费,即使是图书馆的百万藏书都借遍了,还是不需掏一分钱。说美国是读书人的天堂,一点不过分。我的美国梦是在图书馆实现的,每次借书心花怒放,情绪高昂。
这次女儿借了十几本书,我也借了不少,我们母女各自捧着心爱的精神食粮高高兴兴地满载而归。乐极生悲,回到家发现我的手提包里钱夹不翼而飞,仔细回想是忘在图书扫描器上了,但无奈图书馆已关了门。
图书馆10点开门,第二天一早我9时50分就等在图书馆门口。门开了,我第一名箭似地冲了进去。有了前两次的经验,我预计找到钱包的几率是95%——喜爱图书馆的人都应当像我一样知书达理,岂有捡到人家钱包不还之理?
图书扫描机上没有,去图书馆Lost and found处查找,还是没有,我的心立刻凉了半截。抱着最后一线希望,给图书馆员留下电话,如有人送还以便通知我。
接下来的几天,我仍抱着一丝希望打电话给图书馆询问,一天天过去,钱包还是不见踪影。我失望了。我的钱包跟随主人六七年,几经磨难,终于生离死别了。
几周后我买了个新钱包,又申请了一大堆新卡片。新的永远无法代替旧的,用着没有旧的舒服。对旧钱包的感情储藏在记忆中的某一个角落,有时被完全遗忘,有时会搅动我的情绪,毕竟我们曾经拥有。任何事物或人,包括这个世界,对我来说不是曾经拥有呢?我的身份和我自己不过是世界上的一个暂时现象,一个投影,迟早会消失得踪影皆无,不必绞尽脑汁去计较个人得失。
能一直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包,的确幸运;假如真的丢了,你也可能成为哲学家。
选自《文学故事》